首 页 | 旧版 | 留言板1 | 留言板2 | 原创音像 | 多媒体作品 | 日光禅寺 | NHB | 
今天是:
您现在的位置: 野猪工作室 >> 旧版 >> 野猪工作室 >> 杂文随笔 >> 正文

当前没有任何公告!

《南京中毒事件》与《刘海若事件》有区别       
《南京中毒事件》与《刘海若事件》有区别
[ 作者:野猪 | 转贴自:本站原创 | 点击数:724 | 更新时间:2005/4/23 | 文章录入:boar ]

《南京中毒事件》与《刘海若事件》有区别

《南京中毒事件》与《刘海若事件》最根本的区别在于:前者是个人人都知道如何处理的问题,后者是十分特殊的事变。试问,如不是中国中央政府的及时出面,刘海若的性命还在否?一个普通人的事情,后来能够引起中国高层,英国女皇,国民党头子的高度关注,此事平常吗?此事未完,耐心等待后,还有文章。——野猪 21:33 2002-9-14

调整字体: 大号中号小号

上一篇文章:《马克事件》的成立在于不捉马克
下一篇文章:《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》应该如何出台
发表评论 | 告诉好友 | 打印此文 | 关闭窗口
热门文章
 
推荐文章
 
相关文章
· 2026年第三季度是否构成A股…[50]
· 自我噬贤四种聊[57]
· 《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…[63]
· 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…[82]
· 侥幸倒树未砸中[73]
 
· 关于结石与打结石[2648]
· 吃不穷喝不穷[2517]
· 二百五与哈巴猡[2637]
· 2024年佛历3051年和2568年…[2543]
· 枯木倚寒岩 三冬无暖气[7000]
 
· 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…[23]
· 点评“不交僧道”议论[34]
· 学不了不妨碍了解一点[32]
· 据说八月一日又是好日子[36]
· 卍字与卐字符与倾斜卐字符…[34]
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
    没有任何评论
查看关于此文章的所有评论
版权申明|关于本站|网站信箱|电话13615880574|QQ138318623|MSN联络|管理登陆
友情链接|打印本页|浙ICP备05064315号|联系站长:冷水泡茶 |关闭窗口|返回顶端